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3-010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
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创智”) 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通达创智(石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智石狮”)提供不超过 26,400 万元(含本数)的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创智石狮作为实施主体的 “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金证券”)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5.1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364.00 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400.85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10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1 通达 6#厂房(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0,794.03 20,801.34
2 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28,584.66 26,400.00
3 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 6,699.51 6,699.51
4 补充流动资金 8,500.00 8,500.00
合 计 74,578.21 62,400.85
注: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相关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创智石狮提供不超过 26,400 万元(含本数)的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创智石狮作为实施主体的 “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一)创智石狮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通达创智(石狮)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3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 王亚华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81MA8RHMN993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蚶江镇蚶江村港口大道 2606 号
股东构成 通达创智持 100%股权
主营业务 家居生活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家具制造;卫生洁具制造;日用
杂品制造;家居用品制造;玩具制造;体育用品制造;塑料
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家具零配件生产;橡胶制品制造(除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创智石狮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2022 年 1-6 月 2021.12.31/2021 年度
总资产 10,437.38 2,487.59
净资产 4,958.47 2,382.47
净利润 -14.00 -27.53
(二)本次借款相关约定
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 5 年,自创智石狮首次收到借款之日起计算。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需要,在授权额度内随时提供借款,创智石狮可视自身经营状况,在借款期限内提前分期偿还借款本金或一次性向公司偿还借款本金。
(三)本次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创智石狮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创智石狮提供无息借款,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和实施计划,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本次提供无息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借款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与创智石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通达创智(石狮)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26,400 万元(含本数)的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创智石狮作为实施主体的 “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创智石狮提供无息借款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运用计划要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达创智(石狮)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26,400 万元(含本数)的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创智石狮作为实施主体的“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通达创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通达创智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通达创智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1、《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