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66 证券简称:播恩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4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1 号)核准,公司由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35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9.3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7,606.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700.7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1,905.5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
[2023]0460 号”《验资报告》对此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相关商业银
行签订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
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年产24万吨饲料项 10,830.77 7,330.77
1 目
2 浙江播恩年产 12 万吨饲料项目 5,659.09 3,659.09
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维生素复合预混料项 8,698.22 8,698.22
3 目
4 重庆八维生物年产 12 万吨饲料项目 7,326.62 5,326.62
5 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145.28 5,145.28
6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平台升级项目 3,612.38 1,745.52
合计 41,272.36 31,905.50
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现阶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公司的部
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结
合公司经营需求和财务状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需求,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提高经营效益。公司本次使用 9,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估算,预计可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约310.50 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亦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期限届满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时,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及时公告。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 年 3月 2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9,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资
金的流动性,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