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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339 深市 智微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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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微智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智微智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4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 10 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
董事 7 名,董事长袁微微女士主持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董事会成员认真审核了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温安林先生、胡宜女士(已届满离任)、彭钦文先生、高义融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
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3 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依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及公司业务开展情况,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66,544.5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81.14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 72.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624.3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77.5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27.82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 116.47%。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811,435.59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85,639,550.68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 2023 年度母
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85,639,550.68 元为基数,提取 10%即 8,563,955.07 元作为法定盈
余公积金,再减去当年分配现金股利 9,966,280.00 元(含税),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
389,299,869.52 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

249,74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 9,989,760.00 元,本年度不转增,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三年的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 年度)等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招股说明书中公司关于分红的相关承诺,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7 票。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2024 年度,公司拟向独立董事发放的津贴为 10 万元/年,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以董
事的职务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关联董事袁微微女士、袁烨女士、涂友冬先生回避表决。

  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按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关联董事郭旭辉先生、袁微微女士、袁烨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2023 年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3 年社会责任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 年 4 月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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