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5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01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17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6.86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04,110.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为 8,992.92 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95,117.58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3-78 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95,117.58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 41,228.32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705.38
项目投入 D1=B1+C1 41,228.3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705.38
其他 D3 64.1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54,658.7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54,658.78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
金专户并签署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2022 年 8 月 3 日,公司分别与保荐
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 家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 家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和存储的情况如下:
2022 年 08 月 03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泰然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853000000453624)。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 年 08 月 03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喜年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000032419201065218)。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 年 08 月 03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东莞谢岗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谢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10029129200291071)。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 年 08 月 03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301013400627773)。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 年 08 月 03 日,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谢岗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谢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10029129200292097)。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 年 08 月 03 日,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3066285013005987079)。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 年 08 月 03 日,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66675991635)。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 年 08 月 03 日,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37050100100879870)。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 年 08 月 03 日,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301012700633470)。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 年 08 月 03 日,公司及子公司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301012600630466)。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截止日余额
深圳市智微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 10853000000453624 2,481.94
能科技股份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谢岗支行 2010029129200291071 0
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 4000032419201065218 1,834.5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8110301013400627773 285,978,088.57
东莞市智微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谢岗支行 2010029129200292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