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1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微智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10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1,900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9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5.01 亿元
2021 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1.78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9.01 亿元
审计客户家数 601 家
审计收费总额 6.21 亿元
2021 年上市公司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
(含 A、B股)审
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
计情况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涉及主要行业 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
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4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成为 何时开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项 目 组 姓名 注册会计 始从事 在本所执 为本公司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
成员 师 上市公 业 提供审计 司审计报告情况
司审计 服务
2019 年报复核:罗顿发展、
喜临门、华数传媒;
2020 年报复核:喜临门、
项 目 合 陈孛 2005 年 2002 年 2016 年 2019 年 华数传媒、三圣股份、火
伙人 星人;
2021 年报复核:喜临门、
华数传媒、三圣股份、火
星人、达志科技
2019 年签署报告:洲明科
签 字 注 技、铂科新材;
册 会 计 雷丽娜 2019 年 2015 年 2017 年 2022 年 2020 年签署报告:倍轻松、
师 洲明科技;
2021 年签署报告:倍轻松
2019 年报复核:盾安环境、
项 目 质 泛微网络;
量 控 制 贾川 2000 年 1998 年 2000 年 2020 年 2020 年报复核:盾安环境、
复核人 泛微网络、蔚蓝锂芯;
2021 年报审计:荣盛石化、
金固股份、聚合顺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75 万元,其中年度报告审计费用 50 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 25 万元。审计费用总额与上年度基本持平。公司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诚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后,对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 格,具
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此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