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6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辞职相关情况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经理高静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高静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高静女士辞任董事职务后将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董事辞职申请将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新董事就职之前,高静女士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已按规定履行选举非独立董事、聘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程序,同时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财务总监聘任工作。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高静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深圳智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 953,2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860%。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高静女士离任后,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中承诺:(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二)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
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高静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推动公司 IPO 工作、规范运作与持续发展等发挥了重要作
用,公司董事会对高静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袁烨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袁烨女士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为非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选举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新媛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新媛女士具备与董事会秘书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有履职能
力,已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新媛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23981862
传真:0755-82734561
电子邮箱:security@jwele.com.cn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 B-1303
四、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袁烨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1 月 23 日
附件:
1、袁烨女士简历
袁烨,女,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天
津领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领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
理、天津领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深圳市多富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现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袁微微女士之妹;公司董事郭旭辉先生与袁微微女士系夫妻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袁烨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2、张新媛女士简历
张新媛,女,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投资者关系总监,2022 年 9 月至今,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新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