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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泰: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1

永顺泰: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1338          证券简称:永顺泰        公告编号:2023-032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于会娟主持,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有于会娟、王勇。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提名于会娟、王勇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就任前,原非职工代表监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相关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提名于会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提名王勇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司监事的薪酬如下:

  1、职工监事候选人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相关薪酬具体适用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

  2、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于会娟、王勇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关联监事于会娟、王勇、卢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鉴于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薪酬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10 月 9 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于会娟女士: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0 年 12 月,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
秦皇岛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东洲油脂广州公司总经理助理,广州番禺丽江花园物业管理公司财务总监,广州市番禺粤海房地产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深圳市东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东粤海天河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副总经理,广东粤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粤海房地产开发(中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现任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高级专家,并兼任广东粤海置地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广东粤海资本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于会娟女士不持有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于会娟女士与持有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于会娟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2、王勇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6 年 5 月,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广东
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项目主管、项目经理,广东粤科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业务组长,惠州市峰华经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惠州华励医疗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粤科丰泰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大消费与大健康行业组组长,广东粤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消费行业组组长、生物医药行业组组长、综合机动组组长、基金管理组组长,广东中大粤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粤科纵横融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现任广东粤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并兼任深圳市银波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东省粤科大学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睿江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乐窝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乐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臻睿(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讯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勇先生不持有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王勇先生与持有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勇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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