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6 证券简称:楚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6,150,860.08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82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93,5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9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1,346,760.00 元,减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78,778,592.14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2,568,167.8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72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 建设期
1 废气治理设备系列产品生产线 16,830.42 16,830.42 24 个月
项目
2 技术研发中心及信息协同平台 7,163.50 7,163.50 24 个月
建设项目
3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17,000.00 14,262.90 -
合计 40,993.92 38,256.82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在本次发行股票前,已竞得拟购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开始了建设
生产经营场所的前期工作。截至 2022 年 8 月 3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44,011,237.44 元,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
自筹资金金额 44,011,237.44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比例(%)
建设投资 铺底流动 合 计
资金
废气治理设备系列产 16,830.42 4,281.69 4,281.69 25.44
品生产线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及信息 7,163.50 119.43 119.43 1.67
协同平台建设项目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17,000.00
合 计 40,993.92 4,401.12 4,401.12 10.74
(二)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8 月 3 日,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
2,139,622.64 元(不含税),公司拟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139,622.64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发行费用不含税 已从募集资金中 自筹资金预先 本次置换金额
金额 扣除或支付金额 支付
承销及保荐费 41,105,996.32 40,105,996.32 1,000,000.00 1,000,000.00
审计及验资费 19,452,830.19 603,773.59 603,773.59
律师费 12,405,660.38 141,509.43 141,509.43
信息披露费用 5,738,281.19 394,339.62 394,339.62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75,824.06
小 计 78,778,592.14 40,105,996.32 2,139,622.64 2,139,622.64
目前,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正式上市,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之前已
经投入的资金共计 46,150,860.08 元。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 根据项目实际进展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情况出具了《关于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9313 号)。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
三、相关会议审核程序和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共 计 46,150,860.08 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
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其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事宜,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9313 号),认为:楚环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 号)的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楚环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9313 号);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