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654 号)。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 18.88 元/股。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070.00 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380.00 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40.00%。
根据《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6,822.40457 倍,高于 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即 1,380.00 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690.00 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760.00 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8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0293151774%,申购倍数为 3,411.20228 倍。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该违约情况以及存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 号)第四十一条中的其他违约情形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首发证
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 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 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 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 号)、《深圳市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 号)、 《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及《首次公开 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 号)等文件的要求,保 荐人(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交所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T 日)结束。经核查确认,
《发行公告》中披露的 775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7,753 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
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有效申购数量为 7,124,380 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 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 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各 类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初步配售情况如下表:
投资者类别 有效申购股数 占网下有效申 初步配售股 占网下发行 配售比例
(万股) 购数量比例 数(股) 总量的比例
A 类投资者 4,273,170 59.98% 4,833,017 70.04% 0.01131014%
B 类投资者 2,851,210 40.02% 2,066,983 29.96% 0.00724949%
合计 7,124,380 100.00% 6,900,000 100.00% 0.00968505%
以上配售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其中零股 11 股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民生加银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755-2383 5518、0755-2383 5519
发行人: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12 日
(此页无正文,为《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申购数量 初步获配 分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 (万股) 数量 获配金额(元) 类
(股)
1 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800170655 1,000 725 13,688.00 B
2 安徽明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明泽环保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贰号 0899190868 300 217 4,096.96 B
3 安康 安康 0027187162 1,000 725 13,688.00 B
4 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策略优选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0899192766 720 522 9,855.36 B
5 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安信资管创赢1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0899264003 480 348 6,570.24 B
6 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安信资管创赢2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0899332883 750 544 10,270.72 B
7 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安信资管创赢3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0899345267 370 268 5,059.84 B
8 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安信资管创赢7号单一资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