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箭牌家居: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箭牌家居: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1322        证券简称:箭牌家居          公告编号:2024-013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箭牌家居”或“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公司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期初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616,964,302.75 元,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当年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24,642,662.96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37,129,903.85 元、扣除对股东 2022 年度的利润
分配 177,672,753.33 元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实际可供分配利
润 1,826,804,308.53 元;母公司(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期初未分
配利润 628,327,341.17 元,2023 年度当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为 371,299,038.50 元,
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37,129,903.85 元、扣除对股东 2022 年度的利润分配
177,672,753.33 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
784,823,722.49 元。同时,公司将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即公司 2023 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784,823,722.49 元。

    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董事会建议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70,122,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即将回购并注 销的部分用于股权激励的限制性股票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2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即以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70,122,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
 户中已回购股份 2,369,600 股以及即将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1,524,750 股
 (因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未成就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已离职或已提出离职申请而即将离职不再符合激 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1,524,750 股限制性股票;如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上述限制性股票尚 未完成回购注销,则届时将按照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注)
 后的 966,227,650 股为基数,2023 年度现金分红总金额约为 127,542,049.80 元
 (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30.04%; 2023 年公司共使用 9,981,718 元现金用于股份回购,则合计现金分红总金额占 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32.39%。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等情形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注:根据《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解除限售条件约束,且解除限售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解除限售。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若该等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利润分配的具体事宜。同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 案。

    3、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

    三、相关说明

  1、该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进一步加大创新投入、技术改造投入、数字化建设、渠道结构优化、品牌建设等方面,以及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和财务结构,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该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投资者可通过公司投资者热线 (0757-29964106)、电子信箱(IR@arrowgroup.com.cn)、深交所互动易平台 等方式向公司提出意见或建议,公司将及时答复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题,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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