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9 证券简称:铭科精技 公告编号:2022-004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5,720,564.58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6,874,450.50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3,687,445.05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45,049,651.69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2,071,345.28元。结合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和所处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现提议制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提案如下:
以总股本 141,4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2.5 元(含
税),预计分配现金红利 3,535.00 万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
相关承诺,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充分考虑了股东利益、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在审议《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时相关程序履行充分、恰当,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提案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利润分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通过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3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4.89 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526,361,500.00 元。其中 100,000,000.00 元作为补充营运资金的专项资金;公司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存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登记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特此公告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