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上合社区 33 区大宝路 83 号美生慧谷科技园
3.5.6 栋美谷 5 栋三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1
目 录...... 2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4
一、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和说明 ...... 4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23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23
四、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 27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29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31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3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4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 34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 35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 40
五、发行人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46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 82
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01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105
九、简要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6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143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14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43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148
一、风险因素......148
二、重大合同......152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157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157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160
一、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160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16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62
一、备查文件......162
二、查阅时间及地点 ......162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和说明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张治宇、钟景维、石庆承诺如下:
“(1)自亿道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亿道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亿道信息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亿道信息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亿道信息股票发行价格;亿道信息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发行价格,本人持有的亿道信息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亿道信息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3)上述股份限售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亿道信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亿道信息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亿道信息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2、公司实际控制人石庆之胞妹石汀、公司实际控制人钟景维之亲属钟景洲及韦西妙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
股票发行价格;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发行价格,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3、公司控股股东亿道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睿窗科技、亿道合创、亿丰众创、深圳亿嵘承诺:
“(1)自亿道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公司/本合伙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亿道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亿道信息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亿道信息股票发行价格;亿道信息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发行价格,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有的亿道信息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亿道信息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4、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远贵、乔敏洋、陈粮承诺:
“(1)自亿道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亿道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亿道信息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亿道信息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亿道信息股票发行价格;亿道信息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发行价格,本人持有的亿道信息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亿道信息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5、担任公司董事的股东陈洪武承诺:
“(1)自亿道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亿道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亿道信息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亿道信息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亿道信息股票发行价格;亿道信息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发行价格,本人持有的亿道信息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亿道信息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6、担任公司监事、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马保军承诺:
“(1)自亿道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亿道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亿道信息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发行人担任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7、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曾凡灵、张妙琼承诺:
“(1)自亿道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亿道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亿道信息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发行人担任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8、公司股东国科环宇、国科鼎奕及章艳萍等 34 位自然人股东分别承诺:
“自亿道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
/本合伙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亿道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亿道信息回购该部分股份。”
9、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刘远贵配偶王倩承诺:
“自亿道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亿道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亿道信息回购该部分股份。”
10、公司股东华芯远景、汇芯四期、广东粤财、依星伴月、深创投、宝安区产业基金分别承诺:
“自亿道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
企业/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亿道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亿道信息回购该部分股份;且本合伙企业/本公司自取得亿道信息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亿道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亿道信息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睿窗科技、亿道合创、亿丰众创、深圳亿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