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刊登了《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27日(星期四)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7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无极经济开发区尚太科技办公楼会议室
(五)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144,539,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64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95,327,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696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49,21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944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13,718,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8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13,718,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807%。
公司董事长欧阳永跃先生主持现场会议。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通讯或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4,5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7%;反对1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3%;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69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00%;反对1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所获得选举票数(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是否当选
份总数的比例
欧阳永跃 138,828,211 96.0490% 是
欧阳文昊 138,828,301 96.0490% 是
尧桂明 138,828,301 96.0490% 是
齐仲辉 138,828,301 96.0490% 是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所获得选举票数(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是否当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欧阳永跃 8,007,211 58.3701% 是
欧阳文昊 8,007,301 58.3708% 是
尧桂明 8,007,301 58.3708% 是
齐仲辉 8,007,301 58.3708% 是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独立董事候选人 所获得选举票数(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是否当选
份总数的比例
刘洪波 138,828,211 96.0490% 是
高建萍 138,828,211 96.0490% 是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独立董事候选人 所获得选举票数(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是否当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刘洪波 8,007,211 58.3701% 是
高建萍 8,007,211 58.3701% 是
4、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所获得选举票数(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孙跃杰 138,828,211 96.0490% 是
左宝增 138,828,211 96.0490% 是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所获得选举票数(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是否当选
的比例
孙跃杰 8,007,211 58.3701% 是
左宝增 8,007,211 58.3701% 是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年夫兵律师、原小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