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99 证券简称:美能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0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能能源”)
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6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6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136.1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868.2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
部到位,并由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出具
希会验字〔2022〕0045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各个商业银行签订了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结合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2023 年 7 月 1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公司募投项目变更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计划投资 募集资金
总额 拟投资额
1 韩城市天然气利用三期工程项目 韩城美能 18,503.55 2,288.23
2 凤翔县镇村气化工程项目 宝鸡美能 19,255.50 8,506.11
3 神木市 LNG 应急调峰储配站工程项目 神木美能 7,726.99 6,951.00
4 “智慧燃气”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项目 韩城美能 2,199.45 2,013.53
5 宝鸡凤翔机场空港新城气化工程项目 宝鸡美能 5,034.98 4,609.37
6 美能能源总部暨西安智慧能源研究院 美能汇科 29,043.00 20,000.00
建设项目
美能能源总部暨西安智慧能源研究院
7 大厦分布式绿色低碳综合能源智慧供 美能新能源 2,488.00 1,500.00
应系统科研示范项目
合计 84,251.47 45,868.24
注:上述项目实施主体中的韩城美能、宝鸡美能、神木美能、美能汇科、美能新能源分别是公司全资子公司韩城市美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市美能天然气有限公司、神木市美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美能汇科智慧能源有限公司、陕西美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
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募投项
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7,464.51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9,663.15 万元(含利息及尚未到期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 15,000.00 万元)。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目前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在积极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及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整体规划,存在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类产品、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产品收益分配方式等根据公司后续认购产品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资金安全性高的特点,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2、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和投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七、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资金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美能能源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对美能能源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