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99 证券简称:美能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9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能能源”)
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的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章程条款内容 修订后章程条款内容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他有关规定由陕西美能燃气有限责任公 他有关规定由陕西美能燃气有限责任公
司整体变更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 司整体变更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
1 公司。公司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公司。公司在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
登 记 , 现 持 有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区分局注册登记,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
916100006779349564 的《营业执照》。 码为 916100006779349564 的《营业执
照》。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2 在原第十一条后新增一条 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3 本: 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 ……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
式。 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
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 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
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
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 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
4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 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 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 以及有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月时间限制。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 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
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
第三十条 公司股票被强制终止上市 第三十条 公司股票被强制终止上市
5 后,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后,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继续交易。 系统继续交易。
第三十八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
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第三十八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 ……
务: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
6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 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
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
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
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
责任。
7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须经股东 (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须经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 大会审议批准: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保; (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 保;
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 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 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
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 (六)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
(六)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 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且绝对金额超过五
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且绝对金额超过 千万元以上;
五千万元以上;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提供的担保;
人提供的担保; (七)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八)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其他情形。
的其他情形。 上述担保金额的确定标准按照《深圳
上述担保金额的确定标准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执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执 行。
行。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五)项担保事
项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
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
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适用本条第
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规定,公
司应当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汇总
披露前述担保。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 应严格按照上
述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视公司的损失、
风险的大小、情节的轻重决定给予有过错
的责任人相应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