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96 证券简称:长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2-047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情况
1.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了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公司 2021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2,199,41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00 元(含税),
合计派发人民币 32,879,764.00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
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 24,659,823 股,转增后
公司总股本为 106,859,233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转增金额。
2.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 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2,199,41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3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持股
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82,199,41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06,859,233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 6 月 23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6 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2年 6月 24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636 熊鹰
2 01*****359 熊杰
3 01*****251 熊帆
4 01*****124 熊寅
5 07*****272 XIONG ZHUANG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6 月 13 日至登记日:
2022 年 6 月 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2
年 6 月 24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 61,649,410 75.00% 18,494,823 80,144,233 75.00%
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 20,550,000 25.00% 6,165,000 26,715,000 25.00%
条件股份
三、总股本 82,199,410 100.00% 24,659,823 106,859,233 100.00%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上述股份变动情况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06,859,233 股摊薄计算,
2021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90 元。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股份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
根据上述承诺,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最低减持价格将由 25.56 元/股调整为 19.35 元/股。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五星中路 6 号
咨询联系人:周立峰
咨询电话:023-88212160
传真电话:023-88212150
十、备查文件
1.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