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3-054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龙源电力 股票代码 00128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唐坚(代董事会秘书) 高振立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6 号(c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6 号(c
幢) 幢)
电话 010-63887601 010-63888199
电子信箱 p0004943@ceic.com lyir@ceic.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本报告期 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9,851,636,824. 21,672,474,871. 21,672,474,871. -8.40%
41 97 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958,437,517.4 4,332,847,570.3 4,332,228,106.5 14.45%
2 7 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4,895,602,815.7 4,263,912,579.3 4,263,293,115.4 14.83%
损益的净利润(元) 7 1 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018,884,980.1 16,046,883,706. 16,046,883,706. -50.03%
5 76 7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799 0.5052 0.5052 14.7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799 0.5052 0.5052 14.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78% 6.73% 6.73% 0.05%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末 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233,001,715,258 222,895,354,447 222,897,989,946 4.53%
.41 .61 .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2,726,925,328. 68,806,745,941. 68,808,578,490. 5.69%
27 40 28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集团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执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对于上述情形本集团按照解释16号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3,910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国家能源投资
集团有限责任 国有法人 54.91% 4,602,432,800 4,602,432,800 0
公司
HKSCC
NOMINEES 境外法人 39.79% 3,335,361,727 0 0
LIMITED
内蒙古平庄煤
业(集团)有 国有法人 2.53% 212,238,141 212,238,141 0
限责任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
辽宁电力有限 国有法人 1.12% 93,927,200 93,927,200 0
公司
国 新 新 格 局
(北京)私募
证券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国 其他 0.27% 23,015,748 0 0
新央企新发展
格局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国新投资有限 国有法人 0.18% 15,039,662 0 0
公司
香港中央结算 境外法人 0.07% 5,632,050 0 0
有限公司
中国对外经济
贸易信托有限
公司-外贸信 其他 0.02% 1,800,945 0 0
托-睿郡稳享
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谢锦华 境内自然人 0.02% 1,560,000 0 0
万振华 境内自然人 0.01% 1,062,800 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平煤集团和国能辽宁公司为国家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HKSCC NOMINEES LIMITED 及香港
动的说明 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均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以上披露内容外,
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有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无
说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