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4-060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
深圳市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进一步落实国有企业参股公司管理要求,优化企业资源配置,深圳中
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下属参股企业深圳市鸿富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富港”)的实际经营情况,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
所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参股公司鸿富港 30%股权。
2、本次交易已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国资监管规
定,对鸿富港进行了评估和审计,本次公开转让股权的挂牌底价以不低于经国资
主管部门备案后的资产评估结果确定。若首次正式挂牌期满,未征求到合格受让
方,则以不低于首次挂牌价格 90%的价格再次挂牌。最终成交价格以公开挂牌征
集结果后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4、本次交易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方、成
交价格及成交结果等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5、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结果尚需报国资
主管部门备案。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深圳市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落实国有企业参股公司管理要求,优化企业资源配置,结合下属参股企业鸿富港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参股公司鸿富港 3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的挂牌底价不低于公司拟转让股权对应的评估值(最终以国资主管部门的评估备案值为准)。若首次正式挂牌期满,未征求到合格受让方,则以不低于首次挂牌价格 90%的价格再次挂牌。最终成交价格以公开挂牌征集结果后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电港不再持有鸿富港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议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目前尚无法确定交易对方。公司将根据公开挂牌转让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交易对方及相关后续进展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鸿富港 30%股权。标的公司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深圳市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WMRD1K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4、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富康社区东环二路 2 号富士康工业园B9 栋 301
5、法定代表人:杨爱美
6、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时间:2017 年 12 月 11 日
8、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网络工程的研发调试安装;工业机械设备的租赁;提供电脑及其周边配件、通讯产品及其配件、光电产品及其零组件、工业机械设备及其零组件、金属制品、塑胶制品、模具、仪器仪表、连接器、线缆组件、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集成电路等产品的上门安装维修服务和售后服务;依托第三方平台开展电子产品销售;从事电子产品的研发与销售;经营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限制项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注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富泰捷科技发展(深圳)有 800 0 40%
限公司
2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 600 600 30%
公司
3 深圳市星海领航创业投资 600 600 3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2,000 1,200 100%
10、近一年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2024 年 1-5 月
营业收入 120,207 45,255
利润总额 3,882 -423
净利润 3,082 -237
项目 2023 年末 2024 年 5 月末
总资产 53,063 44,702
净资产 15,247 15,056
11、标的股权权属状况:截至目前,标的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12、不存在公司为鸿富港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形。鸿富港亦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公司分别委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中企华资产评
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对鸿富港进行审计、评估。根据中企华
目前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鸿富港股东全部权益于基准日 2024 年 5 月 31 日的评
估值为 16,848.47 万元(最终以国资主管部门的评估备案值为准)。本次转让股
权的挂牌底价不低于公司拟转让股权对应的评估值。
若首次正式挂牌期满,未征求到合格受让方,则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
督管理办法》等相关国资监管规定,以不低于首次挂牌价格 90%的价格再次挂牌。
最终成交价格以公开挂牌征集结果后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五、涉及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员工安置。鸿富港在评估基准日后至本次股权转让工商
变更完成日期间的损益,由转让后的股东享有或承担。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转让所持有鸿富港的全部股权,有利于推动公司非核心业务资产的
投资退出,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方、成交价格及
成交结果等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经公开挂牌程序
确定的受让方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