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3-051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8 月 1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十一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
第三十一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 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
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 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
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 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
1 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 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
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 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 公司应当与证券登记机构签订股份保管
承担同种义务。 协议,定期查询主要股东资料以及主要
股东的持股变更(包括股权的出质)情
况,及时掌握公司的股权结构。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
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受赠现金资 保、提供财务资助、受赠现金资产、获得
产、获得债务减免等不涉及对价支 债务减免等不涉及对价支付、不附有任
付、不附有任何义务的交易除外) 何义务的交易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 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
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 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
算依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
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
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2 过 5,000 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
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
以较高者为准; 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万元;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 (五)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元; (六)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五)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
过 5,000 万元; 取其绝对值计算。
(六)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 公司发生的交易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 可以免于按照前款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议,但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 露义务:(一)公司发生受赠现金资产、
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获得债务减免等不涉及对价支付、不附
公司发生的交易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有任何义务的交易;(二)公司发生的交
的,可以免于按照前款规定提交股 易仅达到前款第(四)项或者第(六)项
东大会审议,但仍应当按照有关规 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一)公司发 益的绝对值低于 0.05 元。
生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等 公司发生除委托理财等相关法律法规、
不涉及对价支付、不附有任何义务 部门规章、业务规则以及本章程另有规
的交易;(二)公司发生的交易仅达 定的事项外的其他交易,应当对交易标
到前款第(四)项或者第(六)项标 的相关的同一类别交易,按照连续十二
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 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本项规定。公
收益的绝对值低于 0.05 元。 司已按照本项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
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本项上述
交易事项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
力(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
资产)以及出售产品、商品(不含资产置
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等与日常
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第八十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第八十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以特别决议通过: 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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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或
散和清算; 者变更公司形式;
(三)本章程的修改; (三)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包括股东
(四)公司在 1 年内购买、出售重 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
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会议事规则);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四)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
(五)股权激励计划; (五)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
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 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 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 (六)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
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股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品
种;
(七)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股份;
(八)重大资产重组;
(九)股权激励计划;
(十)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决定
不再在交易所交易或转而申请在其他交
易场所交易或转让;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本章程或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
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
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前款第(四)项、第(十)项所述提案,
还应当经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八十四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第八十四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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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