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4-050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9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38 万股,每股发行价 27.9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265.34 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12,053.5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211.8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出具容诚验
字[2023]230Z013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序号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M 67,211.81
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A1 23,028.09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1 7,000.00
现金管理收益 C1 138.55
截止期初累计发生额 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募集资金账
户利息收入 D1 88.06
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补充 E1
流动资金 -
募投项目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A2 7,353.52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2 4,800.00
现金管理收益 C2 56.39
本期发生额 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募集资金账
户利息收入 D2 6.54
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补充 E2
流动资金 1,821.71
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A=A1+A2 30,381.61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B1+B2 11,800.00
现金管理收益 C=C1+C2 194.94
截止期末累计发生额 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募集资金账
户利息收入 D=D1+D2 94.60
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补充 E=E1+E2
流动资金 1,821.71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N=M-A-B+C+D-E 23,498.03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余额 23,0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98.0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芜湖万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和
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已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鲁港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开户行 银行账户 募集资金余额(万 备注
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9802010010017 精密锻造生产线技
芜湖青山街支行 9099 206.24 改及机加工配套建
设项目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 20000221504766 273.37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鲁港支行 600000043
高性能锻件生产线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151000000138 1.63 (50MN)产能扩建
芜湖镜湖支行 802 项目,2024 年 7 月
3 日已注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23010113009 0.00 补充流动资金,已
芜湖分行营业部 25176 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4271688220 16.79 超募资金
芜湖芜南支行
注:因部分开户银行为下属二级支行,无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权限,故由其分行或一级支行与公司、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账户开立在二级支行或分行营业部。
三、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
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 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3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议案,经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
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8,8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
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
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上述议案,经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
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