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4-042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安徽同华高新技术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锻造”、“公司”或“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安徽同华高新技术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新同华”)持有本公司股份 16,100,000 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10.1447%,高新同华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一种或多种方式预计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761,12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高新同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有股份的总数 占公司总股本的
量(股) 比例
高新同华 持股 5%以上非控股股东 16,100,000 10.144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经营发展需要。
2、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共计 4,761,120 股,(若此期间三联锻造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减持承诺。
6、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高新同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7、股东高新同华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股东高新同华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2、高新同华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实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