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4-035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二)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国奉先生
(三)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6日(星期四)15:00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井山路20号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85,005,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4.98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84,980,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74.96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5,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24%。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5,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2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5,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24%。
(三)公司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张金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00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反对 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4510%;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4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00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反对 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4510%;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4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00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反对 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4510%;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4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00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反对 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4510%;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4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00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反对 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4510%;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4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00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鉴于本议案涉及孙国奉先生、张一衡先生的薪酬,出于谨慎性原则,孙国奉先生、张一衡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此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孙国奉先生、张一衡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国敏先生、孙仁豪先生,
及孙国奉先生作为授权代表人的芜湖三联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96%;反对 2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22%;反对 25,4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0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98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1%;反对 2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22%;反对 25,4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0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00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反对 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4510%;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4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00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反对 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4510%;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