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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晶科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0

欧晶科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1269              证券简称:欧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视频)会议时间:2022 年 11 月 9 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1 月 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9 日上午 9:15—
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9 日 9:15—15:00。

    4、会议召开地点:本次会议原定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木尔南街 31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本次会议无现场参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股东及相关人员通过线上视频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通讯方式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受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良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本次会议无现场参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通过通讯方式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6,494,7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4927%。

    其中:通过视频方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5 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 104,020,0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69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474,76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800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视频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2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425,5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27%。

    其中:通过视频方式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950,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1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474,76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08%。

    3、 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人。本次股东大会采用通讯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6,494,7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2.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6,494,7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6,494,7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3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6,494,7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4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6,494,7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5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6,494,7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6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6,494,7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7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6,494,7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8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6,494,7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9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6,494,7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10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6,494,7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11 关于修订《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6,494,7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1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6,494,7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13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6,494,7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14 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6,494,7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6,494,7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25,5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佳芝、石玲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
  所关于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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