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3-061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董事会第一届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为公司 2023 年报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11484C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卫星、谢泽敏
成立时间:2012 年 03 月 06 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会计合伙人(股东)166 人,注册会计师 94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500 人。
大信会计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15.7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3.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5.10 亿元。2022 年度,大信会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196 家(含 H 股),收费总额 2.43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23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0,000 万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 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
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9 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7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上官胜,201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6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潇,201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2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郝学花,201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20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4. 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公司拟就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大信会计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0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0 万元)。
二、公司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 审计委员会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2.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3.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和公司要求,在以前年度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经认真核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料,公司将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认为本次续聘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5.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