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3-
016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生产
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6 亿元,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
具体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授信的延续性,同时更好地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的资金需要,
公司及其子公司2023年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6亿元(含流动资金贷款、
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以银行实际
审批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
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授信事项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长在授信总额度内予以调整银行间的额度,并办理公司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
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内保理
等)及银行贷款事宜。
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公司将视公司及
其子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具体融资金额。
二、相关审议程序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足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相关事项。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足发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6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是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持续和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及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