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3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3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新增总合同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方式按照资金需求进行匹配,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融资租赁、发行公司债券等业务。具体的业务品种、融资额度及期限最终以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为准。
单位:人民币亿元
序号 融资主体 与公司的关系 融资额度
1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 20
2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下属子公 全资/控股子公司 180
司(含未来新设或新增加的)
合计 200
二、融资方式
融资方式按照资金需求进行匹配,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融资租赁、发行公司债券等业务。具体的业务品种、融资额度及期限最终以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为准。融资额度使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达到规定披露标准的,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融资主体范围
年度债务融资计划适用于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四、授权事项
本次融资事项是基于对公司 2023 年度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更好地把握融资时机、提高融资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如下:
1.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所属全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在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的附属全资下属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附属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之间对融资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2.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核定融资额度内,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决定融资方式、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在股东大会核定的融资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融资业务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
五、有效期限
上述融资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度预计融资额度之日止,有效期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新增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融资额度。
六、备查文件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