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慕士”、“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73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泰慕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发行与配售,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深证上[2020]483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1、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中止发行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53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1 年 12 月 29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12 月29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报价格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申报总量后,协商确定申报总量中报价最高的剔除部分,剔除的申报数量不低于申报总量的10%。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报价所对应的累计申报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将按照申报数量从小到大依次剔除;如果申报数量相同,则按申报时间从后至前依次剔除,如果申报时间相同,则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依次剔除,直至满足拟剔除数量的要求。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
告》”)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T+2 日)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并确保
认购资金 16:00 前到账。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
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
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
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
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
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 2021 年 12 月 7 日、2021 年 12 月 14 日和 2021 年 12
月 2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18纺织服装、服饰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15.74倍(截至2021年12月2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16.53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9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1年12月2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2,666.67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按本次发行价格16.53元/股计算,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44,080.0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775.67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8,304.38万元(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
五入所致)。
3、如果未来公司无法持续保持技术及行业领先优势、市场竞争加剧、无法有效控制运营成本上升、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或受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变化导致公司经营状况受到不利影响,公司存在未来经营业绩波动导致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泰慕士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666.6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765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发行人股票简称“泰慕士”,股票代码为“001234”,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本次公开发行总量为 2,666.67 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600.02 万股,为本次发行总量的 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066.65 万股,占本次初始发行规模的 4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6.53 元/股,且不再进行累计投
标询价。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4 倍(每股收益为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
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21年12月29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T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16.53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T+2日缴纳认购款。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一步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
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T日)9:15-11:30、13:00-15:00。
在2021年12月2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