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3-021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根据 2023 年度的经营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支持公司快速发展需求。相关情况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拟向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
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徽商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性及项目建设项下的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1 亿元。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和银行授信额度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展期或者续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借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等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相关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对特定时期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优劣对比,动态进行优化调整,按照财务风险控制要求、成本高低等来确定具体使用的授信金额及用途。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对外担保或关联交易。
二、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