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4-004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 8,000 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 2023 年 12 月延长至2024 年 9 月。上述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事项,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0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 2,597 万股新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0.46 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9,104.62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1,934.44 万元,公司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67,170.18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到位,到位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2]162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到账后已全部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
如下:
序 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截至 2023 年 12 月 原计划达到
号 项目名称 (万元) 总额(万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 预定可使用
元) 投入金额(万元) 状态日期
1 宁波物流中心升级 15,070.83 5,070.83 5,003.44 2024 年 4 月
建设项目
“运化工”一站式可
2 视化物流电商平台 8,783.26 8,783.26 1,062.09 2025 年 4 月
项目
3 物流运力提升项目 6,281.26 6,281.26 927.73 2024 年 12
月
4 化工物流装备购置 28,034.83 10,854.83 11,292.41 2024 年 4 月
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9,000.15 不适用
收购天津瀚诺威国
6 际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 17,180.00 17,180.00 不适用
100%股权
7 收购绍兴长润化工 - 5,000.00 3,750.00 不适用
有限公司100%股权
年产8,000吨化学品 2023 年 12
8 复配分装及配套储 - 5,000.00 3,022.31 月
存项目
合 计 67,170.18 67,170.18 51,238.13
注:以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年产 8,000 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的实际进
展情况,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年产 8,000 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1 年产 8,000吨化学品复配 2023 年 12 月 2024 年 9 月
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上述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未发生其他变更。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年产 8,000 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甲乙丙类仓
库、电石仓库、复配包装车间及相关公共基础设施等。目前,相关仓库已具备试
运营条件,公司正在有序推进后续试运营工作;但该项目涉及的复配包装车间因
配套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仍需一定时间,其部分验收手续尚未办理完成。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予以延期。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年产 8,000 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年产 8,000 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 8,000 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
的 2023 年 12 月延长至 2024 年 9 月。上述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
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 8,000 吨化学品复配分装
及配套储存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 2023 年 12 月延长至 2024
年 9 月。该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