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3-094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 227.82 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宁波市永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港物
流”),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
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0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公开发行 2,597 万股新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0.46 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
总额为 79,104.62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1,934.44 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 67,170.18 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
[2022]16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设了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5,070.83 4,845.32
“运化工”一站式可视化物流电商平台项目 8,783.26 590.99
物流运力提升项目 6,281.26 471.00
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 10,854.83 11,261.04
收购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100%股权 17,180.00 17,180.00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15
收购绍兴长润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 5,000.00 3,750.00
年产 8,000 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 5,000.00 1,251.24
合计 67,170.18 48,349.74
三、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尚余 227.82 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为准),公司拟使用该募集专户余额继续向永港物流增资以进一步实施“宁波
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分别增加注册资本 100 万元和资本公积 127.82 万元。
增资完成后,永港物流注册资本为 1,100 万元,公司仍将持有永港物流 100%股权。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永港物流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宁波市永港物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白峰海发路 17 号 1 幢 1 号
法定代表人 陈永夫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永泰运持股 100%
成立日期 2003 年 7 月 18 日
许可项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
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润滑油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
经营范围 物运输代理;金属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料搬运装备制造;包装专用设
备制造;报关业务;货物进出口;二手车经纪;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
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5,268.95 18,875.36
负债总额 15,825.47 10,238.00
所有者权益 9,443.48 8,637.36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2,477.24 4,417.42
净利润 2,758.58 9,293.83
注:以上 2022 年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永港物流公司章程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永港物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永港物流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实现预期效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增资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对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自2022年5月2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市永港物流有限公司会同安信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来,永港物流对募投项目“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有效监管。
本次增资完成后,“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预计使用完毕。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27.82 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宁波市永港物流有限公司以实施“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尚余227.82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27.82 万元继续增资全资子公司宁波市永港物流有限公司以实施“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宁波市永港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27.82 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宁波市永港物流有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关事项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