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2-007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召开
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0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公开发行2,597万股新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0.46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为79,104.62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1,934.44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67,170.18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
[2022]16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15,070.83 15,070.83
“运化工”一站式可视化物流电商平台项目 8,783.26 8,783.26
物流运力提升项目 6,281.26 6,281.26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 28,034.83 28,034.83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合计 67,170.18 67,170.18
三、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发行费用情况
1、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4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
资金额为2,092.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 截至 2022年 4月 26日预 拟置换金
资金金额 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 额
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15,070.83 15,070.83 2,092.91 2,092.91
总计 15,070.83 15,070.83 2,092.91 2,092.91
2、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4月26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858.66万元,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额 截至 2022年 4月 26日已支付 拟置换金额
发行费用金额
发行费用 11,934.44 858.66 858.66
总计 11,934.44 858.66 858.66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即“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
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前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的自
筹资金。”,本次拟置换金额与上述发行申请文件的内容一致。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系基于项目实际需求,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抵触,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3、监事会意见
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4、会计师鉴证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2年4月26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5510号),并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因此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
因此,安信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