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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运:永泰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2

永泰运:永泰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运”、“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6 号〕)(以下简称“《首发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3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中止发行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投资者在 2022 年 4 月 20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2 年 4 月 20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
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2、网下投资者市值要求: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在以初步询价
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 2022 年 4 月 12 日(T-6 日)为基准日的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
日)所持有深交所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1,000 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

个交易日 2022 年 4 月 12 日(T-6 日)为基准日的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
深交所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6,000 万元(含)以上。其他关于网下投资者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二、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相关安排”。

    3、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将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5、配售对象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6、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2 年 4 月22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
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4 月 22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
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7、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一、中止发行情况”。

    8、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9、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14,457.55 万元,同比增长 125.20%;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754.28 万元,同比增长 125.77%;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913.32 万元,同比增长 128.60%。

  公司基于目前的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初步预计 2022 年一季度可实现营业收入约
为 63,890.29 万元至 70,615.59 万元,同比增长 75.24%至 93.68%;实现净利润约为
4,798.48 万元至 5,303.58 万元,同比增长 73.72%至 92.0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约为 4,682.07 万元至 5,174.92 万元,同比增长 72.34%至 90.49%;实现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4,635.56 万元至 5,123.52 万元,同比增长70.83%至 88.82%。上述 2022 年一季度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预计结果,未经审计或审阅,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审慎报价,理性参与决策。

  有关本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的估值、报价和投资: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L72 商务服务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2、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

    1、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59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707号文核准。股票简称为“永泰运”,股票代码为“001228”,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及网上申购。

    2、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2,597.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
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原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约10,386.4609 万股。

    3、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
上向持有深交所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558.2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038.8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40%。

    4、 安信证券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
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二、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相关安排”。
    只有符合安信证券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主承销商将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函和证明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5、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14 日(T-4 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
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的,须按照规定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
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每个配售对象填报
(如市场发生突然变化需要调整估值、经办人员出错等)需要调整报价或拟申购数量的,应当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

    综合考虑本次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安信证券对发行人的估值情况,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 100 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 10 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100 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 万股的整数倍,且不超过 200 万股。

    7、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
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首先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该档价格的申购将按照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如果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都相同的则按照申报时间由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8、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和拟
申购数量、发行人基本面、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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