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7 证券简称:兰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4-030
兰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7 日
在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 211 号兰州银行大厦 17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5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5 名。会议由周伟监事长主持,总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规定,对本行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提名苏立钊先生、陈忆君女士为本行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提名董希淼先生、许尔文先生为本行第六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津贴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职工监事将由本行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本行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本行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7 日
附件:
本行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苏立钊先生:199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华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华邦幸福家园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华邦慈善基金会执行理事长。历任华邦幸福家园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运营管理中心助理、总裁助理等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立钊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本行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苏立钊先生与本行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本行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忆君女士:1964年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现任兰州天源投资集团副总经理。历任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指挥部财务部长,兰州亚欧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兰州良志集团财务中心经理,甘肃天源温泉大酒店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忆君女士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本行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陈忆君女士与本行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本行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董希淼先生:197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兼任亚洲金融合作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教育部学位
中心专业硕士水平评估专家、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互联网银行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互联网协会数字金融工作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历任恒丰银行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希淼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本行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董希淼先生与本行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本行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许尔文先生:1966年出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甘肃分所党支部书记、副所长。历任甘肃天一永信会计师事务所主审,甘肃天一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兰州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法人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尔文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本行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许尔文先生与本行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本行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