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9 证券简称:青岛食品 公告编号:2023-019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
经事后自查,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的内容未列入《2022 年年度报告》之
“第十节、财务报告之第十五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及《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后附的财务报表“附注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现补充如下:
一、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第十五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补充如下:
补充前:
第十节、财务报告之第十五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补充后:
第十节、财务报告之第十五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之 1、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34,612,500.0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34,612,500.00
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现有
总股本 115,375,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润分配方案 利 人 民 币 3.00 元 ( 含 税 ) ,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人 民 币
34,612,500.0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49,987,500 股。此项提议尚
待股东大会批准。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提议派发的现金股利并未在
资产负债表日确认为负债。
二、公司《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后附的财务报表“附注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补充如下:
补充前:
附注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补充后:
附注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115,375,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 元 (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 34,612,500.0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49,987,500 股。此项提议尚待股东大会批准。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提议派发的现金股利并未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为负债。
除上述补充内容之外,《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其
他内容不变,本次补充的内容与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一致。本次补充不会对公司 2022 年整体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影响。补充后的《2022 年度报告(更新后)》和《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更新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