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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臣实业: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1

丽臣实业: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2-043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在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上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
事。

    公司董事长贾齐正先生为会议主持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董事 9 人,董事会秘书、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召开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劵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2-04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2 年上半年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劵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2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曾辉先生为公司证劵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曾辉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22-4A-1058),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证劵事务代表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沙丽奥科技绿色液体洗涤剂生产线项目”的募集资金 17,372.08 万元调整用于投资“年产 25 万吨
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二期)”。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控制权稳定,保障公司的长远稳健发展,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湖南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臣奥威”)、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奥威”)在工商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长沙银行等银行申请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及子公司拟就增加申请银行授信及向其他融资机构融资事项等提供担保,合计增加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旨在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融资的需要,以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加强公司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本次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财
务风险均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各子公司均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
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备查文件

    1、《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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