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2-048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曾辉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曾辉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22-4A-1058),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刘曾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刘曾辉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31-82115109
联系传真:0731-82115109
电子邮箱:liuzhu122_cs@126.com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泉塘街道社塘路 399 号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
附件:
刘曾辉先生简历
刘曾辉先生,男,1996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金融学硕士,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毕业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2020 年 10 月至 2022 年 1 月就职于山河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任职证券事务助理。2022 年 1 月加入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任职证劵事务专员。刘曾辉先生取得证券、基金从业资格,初级会计职称,并于 2022 年 7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曾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