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2-038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关于更换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国信证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指定陈进先生、胡
小娥女士担任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为 2021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现因原指派的保荐代表人之一胡小娥女士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决定由保荐代表人郭昱先生接替其持续督导工作,履行保荐职责。本次变更后,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陈进先生和郭
昱先生,持续督导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董事会对胡小娥女士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保荐代表人郭昱先生简历
郭昱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总监,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中
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加入国信证券并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参与奥士康首发上市、中国宝安公开发行公司债、东方时尚公开发行可转债、丽臣实业首发上市、永福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项目。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