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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臣实业: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4

丽臣实业: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2-037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与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
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下午 3 时 30 分在公司办
公大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独立董事对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下午 4 时 30 分在公司办
公大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
制的方式选举贾齐正先生、刘茂林先生、袁志武先生、刘霞玲女士、付卓权先生、周庄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杨占红先生、李力先生、丁利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6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2 年 6 月 23 日下午 3 时 30 分,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贾齐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董事会成员均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对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二)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和发展委员会由贾齐正先生、杨占红先生、刘茂林先生组成,其中贾齐正先生为主任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李力先生、丁利力女士、刘霞玲女士组成,其中李力先生为主任委员;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杨占红先生、李力先生、刘茂林先生,其中杨占红
先生为主任委员;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丁利力女士、李力先生、刘茂林先生,其中丁利力女士为主任委员。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且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李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
制的方式选举刘国彪先生、杨国府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与 2022 年 5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
监事张立香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刘国彪先生、杨国府先生、张立香女士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未低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022 年 6 月 23 日下午 4 时 30 分,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刘国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和《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0)。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刘茂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叶继勇先生、张颖民先生、袁志武先生、黎德光先生、付卓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郑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中董事会秘书郑钢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刘茂林先生、袁志武先生、付卓权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叶继勇先生、张颖民先生、黎德光先生、郑钢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四、任期届满离任人员情况

    (一)公司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 2022 年 6月 24 日任期届满,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
孙建雄先生、侯炳阳先生、欧莎女士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其中孙建雄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孙建雄先生、侯炳阳先生、欧莎女士亦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截至本报告日,孙建雄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880,000 股,占总股本 4.67%,
全部为首发上市限售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侯炳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880,000 股,占总股本 4.67%,全部为首发上市限售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欧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030,000 股,占总股本 1.61%,全部为首发上市限售股。孙建雄先生、侯炳阳先生、欧莎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孙建雄先生、侯炳阳先生、欧莎女士持有公司的股份全部为首发上市限售股,离职后将继续履行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
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 2021 年 11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二)公司监事离任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于 2022 年 6月 24 日任期届满,本次监事会换届完成后,
孔福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孔福云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付卓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付卓权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报告日,孔福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02,000 股,占总股本 1.03%,全部为首发上市限售股;付卓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20,000 股,占总股本 0.89%,全部为首发上市限售股。孔福云先生、付卓权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孔福云先生、付卓权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全部为首发上市限售股,离任监事后将继续履行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
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公司副总经理孙建雄先生、刘国彪先生任期将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届满,本
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孙建雄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亦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刘国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截至本报告日,孙建雄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880,000 股,占总股本 4.67%,全部为首发上市限售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刘国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444,000 股,占总股本 2.73%,全部为首发上市限售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孙建雄先生、刘国彪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孙建雄先生、刘国彪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全部为首发上市限售股,离职后将继续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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