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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臣实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4

丽臣实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2-034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6 月 23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6 月 23 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6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塘路 399 号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九楼报告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贾齐正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

  二、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一)公司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69 人,代表股份 94,398,68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4.923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60 人,代表股份 89,925,5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1.373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4,473,18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5503%。

    2、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40,388,080 股,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5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7 人,代表股份 37,944,9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30.116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443,18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9391%。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贾齐正先生、刘茂林先
生、袁志武先生、刘霞玲女士、付卓权先生、周庄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1.01 选举贾齐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3,425,6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6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415,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907%。

    1.02 选举刘茂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3,425,6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6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415,0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907%。

    1.03 选举袁志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3,425,6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6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415,0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907%。

    1.04 选举刘霞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3,425,6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6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415,0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907%。

    1.05 选举付卓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3,425,6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6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415,0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907%。

    1.06 选举周庄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2,123,6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8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113,0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67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杨占红先生、李力先生、丁利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2.01 选举杨占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3,427,6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7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417,0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956%。

    2.02 选举李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3,425,5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6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414,9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907%。

    2.03 选举丁利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3,427,5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7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416,9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95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国彪先生、杨国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3.01 选举刘国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结果为通
过。

    表决情况:同意 93,42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69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41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909%。

    3.02 选举杨国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结果为通
过。

    表决情况:同意 93,425,7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69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415,1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912%。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王文豪律师、李梦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性意见为: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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