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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臣实业: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0

丽臣实业: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2-011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
                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财政局 NO0014469

  截至 2021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4 名,注册会
计师 1,15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致同所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21.9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6.7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3.49
亿元。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1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收费总额 2.79 亿元;2020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3,222.36 万元;本公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43.51 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
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志芳,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蒋晓明,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松林,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审计业务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人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与致同所协商后确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总额
为 150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2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
2022 年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
审阅了致同所的基本情况,认为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在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过程中,致同所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2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致同所已进行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致同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所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四)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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