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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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公司财务报表
—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4
— 合并利润表 5
— 母公司利润表 6
— 合并现金流量表 7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9-10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 财务报表附注 13-88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设立及历史沿革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系由中铁特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710932021X。法定代表人为于永利,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444,444,444.00 元。
于 2003 年 11 月 4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以下简称原铁道部)批准在北京设立,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依据中国铁路总公司 2018 年 11 月 20 日出具的《中国铁路总公司关
于中铁特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股改上市方案的批复》(铁总经开函〔2018〕788号),由中国铁路投资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7 家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营业期限自 2003 年 11 月 04 日至长期,中铁特货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
路 188 号七区 24 号楼 1 至 6 层全部。
2019 年 5 月 12 日,中铁特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第五次股东会决议通过关于
中铁特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相关事宜,同意中铁特货运输有
限责任公司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
净 资 产 14,706,330,249.19 元 扣 除 专 项 储 备 289,681,387.53 元 后 的 余 额
14,416,648,861.66 元为基础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 4,000,000,000 股(每股面值1.00 元),整体变更为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出具了《中铁特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拟进行股份制改革项目资产评估
报告》(天兴评报字〔2018〕第 1410 号-02),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中
铁特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15,769,742,100.00 元。2019 年 5 月 28 日,
中国铁投、东风集团股份、安鹏投资、中车资本、京东新盛、中集投资、宁波普隐作为发起人签署了《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19 年 5 月 28 日,依据中国铁路总公司(2019 年 6 月 18 日改制更名为中国国家铁
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2018 年 11 月 20 日出具的《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
中铁特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股改上市方案的批复》(铁总经开函〔2018〕788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9BJA20504),验证截
至 2019 年 5 月 28 日,本公司已根据折股方案,将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
产 14,706,330,249.19 元 折 合 注 册 资 本 4,000,000,000.00 元 , 资 本 公 积
10,416,648,861.66 元,原专项储备 289,681,387.53 元予以保留。
整体变更完成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中国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400,000,000.00 85.00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0,000,000.00 7.00
深圳安鹏智慧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120,000,000.00 3.00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80,000,000.00 2.00
宿迁京东新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40,000,000.00 1.00
宁波普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00,000.00 1.00
深圳市中集投资有限公司 40,000,000.00 1.00
合计 4,000,000,000.00 100.00
2021 年 7 月 23 日,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1】2488 号文《关于核准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以及招股说明书,贵公司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44,444,444.00 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 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444,444,444.00 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2 日止,贵公司
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44,444,444.00 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4,444,444,444.00 元。
2021 年 9 月 2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XYZH/2021BJAA20601)。验资截至 2021 年 9 月 2 日止,本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金额
为人民币 4,444,444,444.00 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4,444,444,444.00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中国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400,000,000.00 76.50%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0,000,000.00 6.30%
深圳市中集投资有限公司 40,000,000.00 0.90%
社会公众股等其他股东 724,444,444.00 16.30%
合计 4,444,444,444.00 100.00
(二)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是国铁集团所属专业运输企业,依托铁路运输资源优势,按照业务内容主要分为商品汽车物流业务、冷链物流业务、大件物流业务、油罐车运输业务以及其他业务板块。
本财务报表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
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二)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自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
集团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期间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三)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购买方,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
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五)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本集团判断控制的标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消。子公司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