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务时,由副董事长(公司有两位或两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
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主持,副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
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可以根据需要 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
设副董事长。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 产生。
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九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 举一名董事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
职务(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
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
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
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修 订 后 的 《 公 司 章 程 》 全 文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发 布 于 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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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