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司农审字[2022]2100756001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1 年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010,663.34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92,769,236.28 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7,615,318.88 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40,192,180.74 元。公司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本公积金金额为 787,815,676.36 元,其中股本溢价
787,815,676.36 元。
2021 年 度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76,153,188.84 元 , 加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68,870,367.16 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7,615,318.88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90,435,837.12 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90,435,837.12 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且结合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的情况,公司 2021 年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
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 93,944,8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37,577,920 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131,522,720 股。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作为转增的股本基数,转增比例保持不变。
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金额未超过“资本公积——股本溢价”金额,该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绩增长、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合理平衡,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预案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兼顾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实施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待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说明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该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待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