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6 证券简称:依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原章程条款内容 修改后章程条款内容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
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激励;
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份;
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益所必需。
权益所必需。 前款第(六)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下
条件之一:
(一)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其最近一期每
股净资产;
(二)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
价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三十;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 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 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 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 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
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 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 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10%,并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三)项、第(五)项情形
回购股份的,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或者董
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第(六)项情形回购股份的,回购
期限自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 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 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
个月时间限制。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 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行。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
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
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
任。 内执行。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
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
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
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
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
纳股金; 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
得退股; 得退股;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 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 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
的利益; 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
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 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 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
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 偿责任。
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
连带责任。 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 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
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连带责任。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 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