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
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南京毅达汇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三期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了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公司股东南京毅达汇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毅达汇晟基金”),股东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现代服务业基金”),股东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三期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人才三期基金”)均为同一管理人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控制下的企业。
根据减持计划,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421,226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其中:毅达汇晟基金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在任意连续 6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2023 年 2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
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2023 年 3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实施进展情况及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暨权
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以及相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合
计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以及相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收到股东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
期基金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结束告知函》,股东毅达汇晟基金自 2023 年 1 月
12 日至 2023 年 2 月 3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71,7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2023 年 3 月 14 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8,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3%;股东现代服务业基金自 2023 年 1 月 3 日
至 2023 年 6 月 27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64%;股东人才三期基金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 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2023 年 5 月 9 日,股东毅达汇晟基金、
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8,5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
截至 2023 年 6 月 29 日,上述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限已届满。根
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实施股份减持情况
(一)减持原因:自身业务需要。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四)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间 (元/股) (股)
集中竞价 2023.01.12- 25.57-27.82 371,700 0.22%
2023.02.03
毅达汇晟基金 协议转让 2023.03.14 23.20 8,600,000 5.03%
协议转让 2023.05.09 19.42 8,230,000 4.81%
大宗交易 2023.01.03- 21.38-26.06 1,100,000 0.64%
现代服务业 2023.06.27
基金 协议转让 2023.05.09 19.42 210,000 0.12%
大宗交易 2023.1.11 25.62 200,000 0.12%
人才三期基金
协议转让 2023.05.09 19.42 130,000 0.08%
合计 -- -- -- 18,841,700 11.01%
注 1:上表数据若出现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
注 2、上述股份变动情况中,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按照减持
预披露公告的内容,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数量为 371,700 股,未超出其减持计划 股份数量。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实施减持计划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占减持计 占当前总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划披露时
股数(股) 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本比例
例(%) (%)
合计持有股份 17,201,700 10.06% 0 0.00%
毅达汇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201,700 10.06% 0 0.00%
基金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4,210,000 2.46% 2,900,000 1.70%
现代服务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210,000 2.46% 2,900,000 1.70%
基金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2,833,334 1.66% 2,503,334 1.46%
人才三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833,334 1.66% 2,503,334 1.46%
基金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24,245,034 14.17% 5,403,334 3.16%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4,245,034 14.17% 5,403,334 3.1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出其减持计划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期限已届满。
(三)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股东后续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收到股东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均为同一管理人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控制下的企业。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
现代服务业基金 2,900,000 1.70%
人才三期基金 2,503,334 1.46%
合计 5,403,334 3.1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业务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本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403,334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16%。
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以下合称“创投减持特别规定”),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是符合创投减持特别规定的创业投资基金,且投资期限已满三十六个月不满四十八个月,并已获协会通过备案。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将按照创投减持特别规定减持,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 6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