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2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桃元先生,公司总经理李广红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宋江涛先生,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陈延明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本数)。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因个人增持资金安排等因素影响,上述增持主体尚未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桃元先生,公司总经理李广红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宋江涛先生,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陈延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的持股情况
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共 4 位人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股东类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李桃元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49,078,400.00 28.69%
人、董事长
李广红 总经理 168,000.00 0.10%
宋江涛 副总经理 279,300.00 0.16%
陈延明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70,000.00 0.04%
2、上述增持主体在本增持计划前 12 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
3、上述增持主体在本增持计划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本数)。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计划增持主体将根据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在增持计划期间实施增持。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并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
8、相关增持主体承诺:增持主体于本次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间内不减持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9、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受个人增持资金安排等因素影响,上述增持主体尚未增持公司股份。
上述增持主体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认可公司股票的长期投资价值,将继续按照原增持计划,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者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进度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