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0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 以及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广月路十月公社科创园 S11 号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桃元因工作原因无法主持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刁建明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计 1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66,08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505%,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7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35,688,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74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8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30,399,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764%。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计 7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6,741,8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058%。
3、公司部分董事及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南京)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08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741,86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关于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08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741,86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3、《关于增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08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741,86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4、《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增加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83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其中关联股东李桃元、丁宏宝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741,86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08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741,86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6、《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08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741,86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7、《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08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741,86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8、《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08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741,86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9、《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08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741,86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1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08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741,86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1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08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741,86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南京)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程铭、张琪;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