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3-029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中矿业”)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3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
议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上午 8: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牛国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前任独立董事王建文先生以及现任独立董事卢文兵先生、王丽香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2 年度报告全文》的相关章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3 月 30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2 年度报告全文》和《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3 月 30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审计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审计意见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大中矿业公司 2022 年 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22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05,840.85 万元;营业利润 113,219.74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7,672.58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3 月 30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2 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十节财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3 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 449,916.81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136,240.96
万元,实现净利润 115,162.0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5,162.08万元。
上述财务预算为公司 2023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考核指标,并不代
表公司对 2023 年度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业绩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归属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 97,672.58 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7,089.72 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52,273.33 万元,扣除本年度分配以前年度利润 0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42,856.19 万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该利润分配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议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保持分红比例不变,根据最新股本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3 月 30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2022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6),《2022 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3 月 30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会计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3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3 月 30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0、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3 月 30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1、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林圃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林来嵘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3 月 30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2、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3 月 30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3 月 30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14、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3 月 30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内蒙古金辉稀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辉稀矿”)系公司控股股东众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兴集团”)子公司,公司与金辉稀矿属于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公司董事长牛国锋、董事梁宝东在众兴集团担任董事,董事林来嵘和林圃生在众兴集团、金辉稀矿担任董事。
关联董事牛国锋、林来嵘、梁宝东、林圃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