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4-090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上
午 8:30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7 名。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牛国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92),《大
中 矿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4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合并报
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62,547,349.90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05,776,657.40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3,152,244,089.14 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926,844,002.49 元。以合并
报表、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为基数,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926,844,002.49 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
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 元(含税),2024 年半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若按照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1,508,021,588 股,扣除回购专户中
的股份数量 21,162,093 股的总股本 1,486,859,495 股为基数进行计算,预计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148,685,949.5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预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保持分红比例不变,根据最新股本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后续具体执行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94)。
4、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与融资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本议案需提交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4 年 9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于内蒙古包头市高
新区黄河大街55号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19楼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网络的方式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96)。
三、备查文件
1、《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