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2-091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巴彦淖尔市鼓励企业上市奖补办法》(巴政办发〔2022〕4 号)相关规定,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符合上市奖补条件。近
日,公司已收到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公司给予的首发上市奖补资金 3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为 0.18%。本次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公司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为首发上市奖补资金,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属于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本次政府补助将计入其他收益。本次奖补资金 3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为 0.18%。不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收到了本次政府补助 3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为 0.18%。
三、备查文件
1、政府补助的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5 日